倖存
17:53害怕是動物的本能,打從天生就能分辨威脅和友善的事物。
我喜歡恐懼感。把自己置身於各種危險當中,往往能激發許多靈感。
因為感覺到痛,所以知道自己還活著。
很久以前,我曾經毆打警察。沒有任何原因。好吧,有一個原因,就是愉快犯,滿心歡喜地去幹下各種別人眼中的惡行。
那個警察沒有抗拒。也許對他來說,小女生的拳頭不算什麼。他只是面帶疑惑地看著我,試著阻擋我的攻勢。他的搭檔沒有跟其他警察連絡,只是有點不耐煩地看我在揍他的搭檔,然後問了:這種時候妳怎麼不回家?
好像天黑之後所有的小孩和女性都應該待在家裡一樣。這跟女人的乳頭不能出現在公共場合一樣,充滿歧視。
天黑了,街道上沒有人,這是最安靜,也最安全的時刻。從小到大,很多人告訴我,外面沒有人很危險,可惜,我從來都是在有人的時候才遇到危險。開車的人撞我,小流氓欺負我,一群幼稚園屁孩想用尖叫聲謀殺我,不知道哪裡出現的變態以為露懶覺的效果跟波動拳一樣。在黑暗中,隻身一人,才是最安全的。
我發洩完了,有點喘,隨意席地而坐。我跟警察說,我覺得這種時間才很安全。他們不置可否,只是又催促我快回家。
然後我就走了,離開兩個囉哩八唆的警察,他們居然完全不想把我帶回警察局。
我不懂,家是什麼呢。我毫無選擇地降生在那個地方,就成了唯一的歸宿嗎?說要無套中出的又不是我。我喜歡我的家人,他們都很正直卻仍保有幽默感。可是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屬於那裡。
不只一次,在我腦海中上演的是自己是個孤兒的橋段。我一定會餓死,畢竟我是個懶惰,又沒有什麼求生意志的人。騎車的時候我會想知道往前撞上去是什麼感覺。受傷的時候我也不會處理傷口。生病也置之不理。如果今天我躺在醫院,狀況是"如果我意志力夠堅強也許就能醒來",我一定就這樣跟世界說掰掰了。
不過我還是偷偷希望自己是孤兒。
我害怕自己必須依賴他人才能存活。
也許人類注定是群居動物,但我不相信。在高雄的時候,我經歷過不跟任何人交談的日子大約半年。
陰屍路的故事要是成為現實,我會想當倖存者,因為那時候就都沒有別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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